.分析性(时空存现),
4.理解性(联想性),
5.综合理解性(理性),
感受性是被动和主观的通过认知性进入客体,综合理性是创生性的。
24
宇宙本是一种无限综合的创生理性。此创生之理性即佛所谓“善知识”。柏拉图亦视之为“绝对的善”。绝对善体,或言最高原理(αρχη αοnoθευs)。
25
概念,即概括之念,概言之念,本出佛经译语也。
先秦诸子(老子、荀子)则称“概念”为“名。”
同名者同相。
同相与同象不同。同象,观察所感之同现象也。同相,归属于相同类型之“意缔”也。
26
意缔即“共相”。柏拉图谓,“共相”之存在表明,“整个的实在是同种的”。“同种”,即希腊文之σνγγευηδ一字。γευοδ的字根原是“种、家、族”,σνγγευηδ本来意思是“同族”,即同血亲、共同血缘者。此词之用为哲学上的术语,出自柏拉图之《美诺篇》。而在亚里士多德的Metaphysica之995b12,1047b24,1071a18里亦皆是这个意思。
苏格拉底发明归纳法,谓:美德是数多类繁的,然而一切美德皆归属于同一的“ειδοξ”。我们依照Phaedo(费多篇)里所讲的同性来推论,那么可以说圆木、圆桌皆统一(归纳)于一共相之圆型。
这样我们可以有一个系统,由感觉中的一切圆形物,无论其为一块圆的石子、圆的木块以至于圆的水池,皆得统一于一抽象之“圆”的意缔了,这个意缔也就是圆的共相。
在《美诺篇》“整个的实在是同种的”这句话的意义是这样,即一切诸多具体之圆物,皆统一于抽象之“圆”的共相。此即所谓“与类”的关系。一个圆的意缔,对于圆的石子、圆的木块,正是这样的种属关系。
抽象地讲,“多”统包于“一”内,“一”即相当于以后所谓“种”,一个小统系里的“一”再和其他小统系里的“一”组成一个新的“一”与“多”的统系。但在《美诺》篇里柏氏未论及最高的意缔(ειδοξ)是什么,也未言及统摄整个存在的、完全的系统是怎样。万有至少是部分地成为“一与多”的统系,这“一”相当于以后所谓“种”。万有成为一与多的统系;这只是从本体论方面解答认知借助“概念”即类名如何可能的问题。
定义是意缔的认识,所以在认识论上应先讨论定义。苏格拉底反复讨论定义。其中的要义是:定义是指出一切殊者中的“共相”或“一”即统一性来。
27
命名是人所赋予对象的一个符号。通过命名,诸殊相被归结为“一”名,此即符号化过程。
类名在思维与语言中的实际产生是借助于“联想”。联想的心理基础是记忆,记忆的连贯性导致见到同类对象的识别联想,即类推,从而将多个对象归类于一名之下。an→a1。将相似(偶性相似或本性相似)的a1与an,归连于同一符号(语词)之下,这就是分类及类名的最初发生。
28
宇宙是一个内涵着无限之意缔(相)即无限信息的本体。这个无限之相或言无限信息即宇宙之“心”或“心灵”。(静言之曰心,动言之则曰灵。)象由心生。本有之宇宙信息则是存在物之本体。“心”生万物。
29
学习者,即在人心中复制宇宙之心(信息)。所以“学习即对本存有之知识之恢复或回忆”。
30
反思的概念亦源于柏拉图。柏拉图所谓“回忆”就是反思,回复,对存在与无之反思。
美诺不懂何以学习是回忆,要求苏格拉底解释。苏格拉底画一四方形,边长二尺,面积四方尺,问一奴仆,设有另一四方形,面积八方尺,他的边长若干?经过两次的错误,最后寻出四方尺四方形的对角线乃是八方尺四方形的边。(启发式教学法。)
苏格拉底继续讲:这奴仆所回答的全是他自己的意见,可见这些意见全在他的心灵里。但他以前却认为,他不知这些知识。可见一人对于似乎不知的事物实际存有关于正确的见解,潜藏在他的内心里。
31
柏拉图区别“意见”与“真理”,即“说法”与逻格斯/道的区别。
意见、说法只是一种语述。一切真理与道也都承载在语述中,因此表面上一种真理与一种意见/说法并无区别。
但是,真理与道是一种必然性的理性存在,是可证明的,可重复的,可预测的。
意见与说法则因人而异,因时而异、因事而异;以至因辩而异。意见与说法来之主观经验。好的意见与说法也可能是有效的。如“早霞不出门,晚霞行千里”。云霞与出行之间并无必然性之关联,某君认为可口可乐有治愈流感的疗效,根据是:每次感冒后他喝了可乐即得痊愈。这也许是有效的,但这种认知只是意见而非真理——因为可乐与杀灭流感病毒并无必然之关系。故有效性并不是真理与非真理的区别标志。
32
真理必然有效。但并非只有真理才有效,并且有效也未必是真理。 上一页 [1] [2] [3] [4] [5] [6] [7] [8] [9] [10] ... 下一页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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