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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乙卦说明与应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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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乙卦说明与应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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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网络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5-8-14 23:57: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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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太乙卦计算规则
1、 求本卦:
(1)年积数除64 本卦卦序 年积数求法可参考 太乙四计简述与计算规则 。 (2)依六十四卦卦序歌,查出所属卦。 六十四卦卦序歌 乾坤屯蒙需讼师,比小畜兮履泰否。 同人大有谦豫随,蛊临观兮噬嗑贲。 剥复无妄大畜颐,大过坎离三十备。 蹇解损益夬姤萃,升困井革鼎震继。 艮渐归妹丰旅巽,兑涣节兮中孚至。 小过既济兼未济,是为下经三十四。
2、求变爻
(1)先看该年是阳年,还是阴年 阳年:子、寅、辰、午、申、戌 阴年:丑、卯、巳、未、酉、亥 (2)取得计算动爻所经的路线(阳爻或阴爻的有序集合)。 阳年取卦中所有阳爻, 阴年取卦中所有阴爻。 (3)以十二地支依序配置于路线上,至今年的地支为止,即为动爻所在。 阳年配置的方向为下到上(初爻往上爻), 阴年配置的方向为上到下(上爻往初爻)。
(二)应用实例
以公元2004年甲申年为例,说明太乙值年卦。 1、求本卦 (1)公元2004年之年积数为 10153917 + 2004 = 10155921 本卦卦序即为 10155921 / 64 = 17 (2)查卦序17为“随”,即公元2004年为“泽雷随”值年卦。 2. 求变爻 (1)公元2004年为甲申年,申属阳,故该年为阳年。 (2)阳年故取得所有阳爻,以下标示“○”为阳爻所在,为初爻、四爻、五爻,共三处。 — — ——— ○ ——— ○ — — — — ——— ○ (3)以此三处从子地支由下往上配置。 — — — — — — — — ——— ——— ———寅 ———寅巳申○ ——— → ———丑 → ———丑 →…→ ———丑辰未 — — — — — — — — — — — — — — — — ———子 ———子 ———子 ———子卯午 则五爻为申所落之处,即动爻为五爻。 故公元2004年甲申年值年卦为泽雷随,变卦为震为雷。 泽雷随 震为雷 — — — — ——— — — ——— → ——— — — — — — — — — ——— ——— (三)变卦用法 老阳之数用九,老阴之数用六,故阳爻之数共 9 * 4 = 36,阴爻之数共 6 * 4 = 24,以多补少,以少就多,即一爻当30数,也就是一个月。 以卦言其事,以爻言其时,故变卦为本卦之用,又本卦主前半年,变卦则主后半年。 以公元2004年甲申年为例,其配置如下: 泽雷随 震为雷 — —丑月 — —未月 ———子月 — —午月 ———巳月 → ———亥月 — —辰月 — —戌月 — —卯月 — —酉月 ———寅月 ———申月 (四)太乙数简用法 承袭易经中之用法,以五爻、二爻得中为上吉,初爻、四爻又次之,忌内极(三)、外极(上)之爻。 惟又应参考太乙式盘格局旺衰以断吉凶。 (五)六爻卦用法 本卦与变卦经纳支、纳甲,并配上六亲、六兽等,可成为六爻卦系之参考。 欲当作六爻卦使用时,在计算时,当以日积数或时积数作为基准点。 此法可以直指问题的核心,在问题复杂而又不明显时,不失为一个可供参考的好方法。 (六)太乙数排盘程序的相关说明 1. 有纳甲、纳支,配上六亲、六兽者,仅有时计。 2. 四计所值年、月、日、时皆分开计算,即值月卦非年积数所算出,而是由月积数所得。 (七)参考古文 录自《太乙数统宗大全‧明太乙数流年太岁值卦术》 《经》云:「欲知太乙流年太岁值卦者,置演上元甲子所求积年,以卦周六十四除之,不尽者,命起首,一数而行一卦,筭外,即得流年太岁所值之卦。欲知值事动爻,即是所求之年,阳辰,命数阳爻,自下而上;阴辰,命数阴爻,自上而下。欲明月内之事,以所得之卦为前六月,所变之爻为后六月,则各上下半年之期也。」 命自动爻,即子,属正月之期,阳爻之策三十有六,阴爻之策二十有四,将其余而补不足,则一爻各算三十,而为一月之数也。子、寅、辰、午、申、戌属阳年,命属阳爻,自下而升,周而复始,不取阴爻,数至爻数而止,即为值事动爻也;丑、卯、巳、未、酉、亥属阴年,命起阴爻,自上而降,周而复始,不取阳爻,数至岁爻而止,即为值事动爻也。 假如丙午年置所求,以卦六十四除之外不尽三十一数,即得成卦,为流年卦也。欲知值事动爻,视流年丙午,属阳也,阳用阳爻,自下而升,当从九三爻为始,命起于子,升至九五,即见寅。复从九三爻为始,命又至九五,即见巳。又复至九三爻,数至午,即系丙午流年所得之卦爻也,乃得咸之萃也。 以卦言其事,以爻言其时。明月内之事,使自九三之爻为正月之子,九四之爻为二月之丑,九五之爻为三月之寅,上六之爻为四月之卯,初六之爻,为五月之辰,六二之爻,为六月之巳,至此则满,咸卦之用也。 次用变卦,萃之六三爻为七月之午,九四之爻为八月之未,九五之爻为九月之申,上六之爻为十月之酉,初六之爻为十一月之戌,六二之爻为十二月之害,以终变卦之用,而为一年之事也,余皆仿此。为五、二得中为上吉,初、四爻次之,忌内极、外极之爻,以明卦象而言,岁月休咎,所主之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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